近日,北京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查处一起无证电焊作业,一违法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15日21时,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和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的消防夜查中发现,在丰台东路上的一家广告喷绘店门前,有人正在电焊作业,但现场并没有看护人,也没有灭火器。
“您的施工动火报备呢?给我看看特殊行业许可证吧?”面对监督员的询问,店主潘某某称,因为自己文化水平有限,无法通过笔试考试,所以没有取得特殊行业许可证。潘某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在此期间未进行动火审批报备,未开具动火证,且施工现场未设置看护人,未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潘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北京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明确规定,施工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并落实看护措施,清理周边可燃物,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遇火情,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置。
据悉,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行为,全力消除辖区火灾隐患,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的火灾防控工作。(记者 彭镜陶)